【得原失信吾不为也翻译】2. 原文“得原失信吾不为也”翻译
一、
“得原失信吾不为也”是一句古文,出自《左传》,意思是在得到原本的东西后,却违背了承诺或失去了信誉,这样的行为是不应该做的。这句话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,即使在获得利益的情况下,也不能以牺牲信誉为代价。
该句反映了古代儒家思想中对“信”的高度重视,认为一个人如果为了利益而失信于人,不仅会失去他人的信任,也会损害自身的道德形象。
二、表格:关键词解析与翻译对照
原文 | 拆解 | 翻译 | 含义 |
得 | 获得 | “得”表示获取、得到 | 表示获得某物或某种利益 |
原 | 原本、原来的 | “原”指原本的、最初的 | 指原本拥有的东西或承诺 |
失信 | 失去信用、违背诺言 | “失信”意为失去信任、违背承诺 | 强调违背诺言的行为 |
吾 | 我 | “吾”是“我”的古语形式 | 表示说话者自身 |
不为 | 不做 | “不为”表示不做某事 | 表达一种态度或决定 |
三、延伸理解
这句话常用于提醒人们,在追求利益时不要忽视诚信的价值。古人认为,“信”是立身之本,没有诚信,即便拥有再多财富或权力,也难以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。
在现代语境中,这句话也可以引申为:即使获得了某些利益,但若因此失去了他人对自己的信任,那么这种利益是得不偿失的。
四、结语
“得原失信吾不为也”不仅是对个人道德的提醒,也是对社会交往中诚信原则的坚守。它告诉我们:真正的成功,不是一时的利益所得,而是长久的信任积累。